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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券代码:688396 证券简称:华润微 公告编号:2022-049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。重要内容提示: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:无一、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(一)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:2022 年 12 月 21 日(二)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: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 88 号(三)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、特别表决权股东、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:普通股股东人数 18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986,005,921例(%)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(%) 74.6922(四)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《公司法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,大会主持情况等。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,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。 本次会议的召开、召集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注册地开曼群岛的法律、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》和《经第八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》(以下简称“《章程》”)的有关规定。公司聘请了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杨婷婷律师、娜玲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。公司董事长陈小军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,事前已履行请假程序。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、总裁李虹先生主持。(五)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,事前已履行请假程序;分高管、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杨婷婷律师、娜玲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。二、 议案审议情况(一) 非累积投票议案 稿)》预留部分的议案 审议结果:通过 表决情况: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(%) (%) (%) 普通股 983,057,760 99.7009 2,948,161 0.2991 0 0.0000(二) 涉及重大事项,应说明 5%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(%) (%) (%) 关于确认公 司《2021 年 第二类限制 计划(草案修 订稿)》预留 部分的议案(四)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。三、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:杨婷婷、娜玲 综上,本所律师认为,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、出席会议人员资格、召集人资格、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,均符合《证券法》 《股东大会规则》等相关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《章程》的规定,股东大会决议合法、有效。 特此公告。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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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润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